依法治校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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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法治情景剧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部署,推动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大中小学生法治情景剧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法治情景剧推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法治情景剧创作与表演,引导师生深入理解宪法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展现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5619—2025720

三、活动对象

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自愿组队参赛每学院可自愿组织推荐1个作品参与校内评选。

四、活动流程

(一)作品创作与报送

1.各学院可结合专业优势,自愿组织师生创作法治情景剧,并完成剧本撰写视频录制。

2.各学院推选作品请于2025720日之前报送法律事务中心(联系人:李精振,联系电话:15142564999,邮箱:378228993@qq.com。推选作品需以光盘形式报送,内含如下材料

12025年新创作录制的法治情景剧视频(时长15-20分钟;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MP4格式,大小不超过2GB。视频作品须为视频原声(不得后期配音),限一个场地录制(可以切换多个场景)。

2配套剧本(WordPDF格式)

3法治情景剧作品推选表》(见附件,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

(二)择优推荐

学校将根据参与情况,推荐1最佳作品参加省教育厅评选。

(三)省教育厅评选与展播

推荐作品将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获奖作品将在辽宁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平台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并展播。根据评审结果推选最佳作品参加全国总决赛。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情景剧创作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以正面引导为主。

2.主题鲜明,紧扣法治教育,内容健康积极;情节连贯,剧情合理有理有法,矛盾冲突设计自然,通过生动的故事演绎传递法治正能量

(二)其他要求

1.每支队伍学生人数控制在15以内,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2.情景剧所用道具简洁,方便携带。作品所需音乐、服装、布景、化妆等由参加单位自行准备

3.剧本须为原创,拥有完整知识产权,严禁抄袭、模仿或侵权。对一经发现并确认存在违反比赛纪律行为的,将取消其资格,已经获得奖项的,撤销其奖项并予以通报。

4.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肖像、图片、视频和音频等,不得出现与情景剧活动无关的条幅、标识、商业广告等。

5.一经参与,即默认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形成的文字、图片、音像等作品的纸媒宣传、广播电视、云平台等全媒体播放权及展示、出版或发行权。拥有在相关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中无偿使用参演作品各种资料的权利。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自愿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如参与请确保作品质量

2.严格审核作品原创性及合规性,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附件:法治情景剧作品推选表

法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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