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部署,推动学校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大中小学生法治情景剧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法治情景剧推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法治情景剧创作与表演,引导师生深入理解宪法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展现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20日。
三、活动对象
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自愿组队参赛。每学院可自愿组织推荐1个作品参与校内评选。
四、活动流程
(一)作品创作与报送
1.各学院可结合专业优势,自愿组织师生创作法治情景剧,并完成剧本撰写及视频录制。
2.各学院推选作品请于2025年7月20日之前报送法律事务中心(联系人:李精振,联系电话:15142564999,邮箱:378228993@qq.com)。推选作品需以光盘形式报送,内含如下材料:
(1)2025年新创作录制的法治情景剧视频(时长15-20分钟;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MP4格式,大小不超过2GB)。视频作品须为视频原声(不得后期配音),限一个场地录制(可以切换多个场景)。
(2)配套剧本(Word和PDF格式)。
(3)《法治情景剧作品推选表》(见附件,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
(二)择优推荐
学校将根据参与情况,推荐1个最佳作品参加省教育厅评选。
(三)省教育厅评选与展播
推荐作品将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获奖作品将在辽宁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平台、“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并展播。根据评审结果推选最佳作品参加全国总决赛。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情景剧创作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以正面引导为主。
2.主题鲜明,紧扣法治教育,内容健康积极;情节连贯,剧情合理,有理有法,矛盾冲突设计自然,通过生动的故事演绎传递法治正能量。
(二)其他要求
1.每支队伍学生人数控制在15人以内,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2.情景剧所用道具简洁,方便携带。作品所需音乐、服装、布景、化妆等由参加单位自行准备。
3.剧本须为原创,拥有完整知识产权,严禁抄袭、模仿或侵权。对一经发现并确认存在违反比赛纪律行为的,将取消其资格,已经获得奖项的,撤销其奖项并予以通报。
4.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肖像、图片、视频和音频等,不得出现与情景剧活动无关的条幅、标识、商业广告等。
5.一经参与,即默认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形成的文字、图片、音像等作品的纸媒宣传、广播电视、云平台等全媒体播放权及展示、出版或发行权。拥有在相关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中无偿使用参演作品各种资料的权利。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自愿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如参与请确保作品质量。
2.严格审核作品原创性及合规性,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附件:法治情景剧作品推选表
法律事务中心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