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依法治校要求,提高教职工法律意识,满足教职工法律咨询的需求,经法律事务中心努力协调,本学期开始设立“法律咨询日”,时间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届时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将选派一位执业律师为广大教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咨询内容及要求
1.法律咨询内容包括民事、刑事、行政或其他范畴。
2.咨询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咨询内容不得与学校利益相冲突。
4.对申请咨询人的相关信息及咨询内容,执业律师负保密义务。
二、咨询程序
1.有咨询需求的教职工需填写《法律咨询申请表》(可到法律事务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2.为统筹有序安排咨询时间,申请人请于法律咨询日的前三天将《法律咨询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378228993@qq.com。纸质版需加盖所属部门公章后于咨询当日报送法律事务中心备案。
3.法律事务中心接收《法律咨询申请表》后,将在法律咨询日前一天电话告知申请人具体咨询时间安排。
三、咨询时间、地点、联系人
1.咨询时间: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6:00(法定假日、寒暑假除外)。
2.咨询地点:法律事务中心办公室(B04—126室,原一卡通中心)。
3.联 系 人:李精振老师 电话:62268280 。
4.“法律咨询日”执行时间为2020年10月。
四、特别提示
执业律师是根据咨询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从专业角度发表看法和意见,不能排除可能存在的相应局限性。
附件:法律咨询申请表
法律事务中心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