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工作融入学校全局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根据《沈阳大学2025年党政工作要点》《沈阳大学关于加强法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方案》(沈大委发〔2023〕12号)精神和要求,优化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凝聚依法治校合力,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常态化推进依法治校重点任务指标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风险意识,明确重点任务。请各学院、各部门提高对学校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沈阳大学关于加强法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方案》,明确依法治校六项重点任务。
二、梳理问题,查漏补缺,常态化推进。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对照《沈阳大学关于加强法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方案》中的任务指标分解表,在2024年年初开展法治工作测评指标自评的基础上,结合业务职责范围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指标完成情况,对已完成的任务指标需坚持常态化推进;对未完成的任务指标需查漏补缺,明确至今仍未开展的“下一步工作任务”、“计划建立的制度”,确定2025年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
三、法治工作考核纳入各学院、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为推动建立法治工作向各学院、各部门延伸机制,逐步形成依法治校合力,学校将对各学院、各部门法治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各学院、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届时,请各学院、各部门对照依法治校重点任务指标于年终报送相关支撑材料。
四、本次材料报送要求
1.请未全部完成依法治校重点任务指标的相关牵头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填报《沈阳大学2025年推进依法治校重点任务指标落实责任清单》。请已全部完成指标的相关牵头部门继续常态化推进落实依法治校六项重点任务,本次不用报送《责任清单》。
2.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下班前。
3.报送方式: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送。电子版请发至邮箱:1152416660@qq.com;纸质版请相关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法律事务中心(B04-126室)备案。
请各学院、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及时总结依法治校工作成效,发掘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注意日常积累,年终考核时可随支撑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李精振 郝阳
联系电话:62268280
附件:
1.《沈阳大学关于加强法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方案》(沈大委发〔2023〕12号)
2.《沈阳大学2025年推进依法治校重点任务指标落实责任清单》(按牵头部门分列)
法律事务中心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