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针对近年来学校连续发生的多起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为加强依法治校,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学校2019年第1次党委常委会议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各类合同清查与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与备案合同范围
以学校或部门(学院)名义对外签订的有效期内合同。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要对纳入清查与备案范围的合同分类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问题,请予以书面说明。
2.各学院、各部门在自查现状的基础上,请组织人员按合同类别逐项详实填报《沈阳大学合同清查情况统计表》,同时报送相应合同纸质版和电子版。
3.无合同的部门要实行书面“零”报告。
4.各学院、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次合同清查工作负总责,对纳入清查范围的合同基本信息要据实上报。对存在漏报、瞒报的部门,一经核实,学校将予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材料报送时间: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019年4月17日之前将《沈阳大学合同清查情况统计表》(需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与合同纸质版一并报送法律事务中心(北院2号教学楼411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2268280。
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flswzxhtsh@163.com。
6.按照学校要求,从即日起,校内任何部门、学院经学校授权签订合同之前,须报法律事务中心审核备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学校授权,校内任何部门、学院及个人不得以沈阳大学名义或学院、部门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
附件:《沈阳大学合同清查情况统计表》。
法律事务中心
2019年4月11日
沈阳大学合同清查情况统计表
部门(加盖公章):年月日
合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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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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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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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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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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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情况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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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过程中
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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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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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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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